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17 16:27:05 查看次数:606 次
各市、州财政局,档案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保障审计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重要作用,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16〕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