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政策

转发财政部《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9  【点击量:1960】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我部对《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4号)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财  政  部

  2013年12月27日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