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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0  【点击量:1796】

财 政 部、人 事 部

二○○○年九月十一日 财会[2000]11号

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事(人事劳动)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为了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财政部、人事部对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人事部。


附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doc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