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通知公告

关于青海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1  【点击量:8865】

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6月11日开始公布,现就考生成绩查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考生可在“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成绩查询。

      二、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成绩合格人员如考试填报信息有误的(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信息证明6月30日前到青海省财政厅会计处604室进行修改。(西宁市黄河路30号)

      三、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及资格审核

      1、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报名及考前培训服务事宜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领取同时进行,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或大专以上(含大专)在校学生提供青海学籍学生证原件,户籍不在青海省的在职在岗考生需要提供在青海工作的单位证明原件,前往考点报名所在地市(州)财政局、青海油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2021年度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辅导课程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申请全额学费返还,详情咨询客服电话:400-900-5955(免长途电话)

报考所在地市

特殊支持政策

西宁市、海东市

当年度参培科目考试合格者全额退相应科目网课费用。

海北藏族自治州

 

黄南藏族自治州

 

海南藏族自治州

 

果洛藏族自治州

 

玉树藏族自治州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格尔木市

 

青海油田

参培当年度参加考试者,可凭参培科目考试成绩,全额退相应科目网课费用。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