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现将青海考区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合格单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国家合格标准: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我省46人达到合格标准(名单见附件1),发放国家级成绩合格单。
(二)省级合格标准: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合格标准为55分(试卷满分100分),我省17人达到合格标准(名单见附件2),发放省级成绩合格单。
(三)省内“三区三州”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阿坝州等地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确定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三区三州”合格标准为50分(试卷满分100分),我省1人达到合格标准(名单见附件3),并发放省内“三区三州”成绩合格单。
二、有效期限及适用范围
国家级和省级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在我省范围内长期有效;取得省内“三区三州”成绩合格单的,其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自颁发之日起3年内,在省内“三区三州”范围有效。
三、成绩合格单取得方式及时限
(一)成绩合格单获得方式。国家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由考试合格人员登录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后,自行在网上打印;省级和省内“三区三州”成绩合格单,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发放,领取时须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及地点。成绩合格单办理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2月16日。
领取地点为青海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西宁市城中区黄河路30号)。
联系电话:0971—6142135
附件:1.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级合格人员名单.xls
3.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三区三州”合格人员名单.xls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